上海市正式发布新版《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列出9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从出生到养老的全生命周期,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文体、助残等多个关键民生领域。清单不仅系统整合了公共服务资源,更有多项服务直接为市民提供资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此次公布的96项服务中,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举措尤为突出。在就业服务方面,上海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免费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在养老保障方面,除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外,还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高龄老人发放营养补贴,并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住房保障是本次清单的另一大亮点。上海持续完善“四位一体”(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清单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对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等群体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购条件也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放,切实减轻市民的住房压力。
在“发钱”的实惠政策方面,清单中明确包含多项直接补贴。例如:
- 生育支持:按规定发放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津贴。
- 教育资助: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提供学前教育资助。
- 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并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费用给予额外救助。
- 残疾人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社会救助: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等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金和临时救助金。
清单还全面涵盖了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优军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基础服务项目,如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安置与优待等。
此次发布的新版标准,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清单通过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支出责任等,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和便利化。市民可通过“随申办”APP、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区政府平台查询具体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便捷享受这些普惠性的公共服务。
上海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民需求变化,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服务供给,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打造更高水平的“民生城市”。